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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一章 三大纪律(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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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点张希孟也是五体投地。

“主公说的极是,如今张士诚还在恢复元气,徐寿辉那边暂时也够不着咱们。而主公斩杀了绊住马,俘虏了秃坚和陈野先,金陵已经是唾手可得。整顿兵马,严肃军纪,我觉得很合适,只是不知道主公打算怎么办?”

朱元璋沉吟了少许,就道:“还能怎么办,敲山震虎,杀一儆百。挑几个混账的东西,咱剥了他们的皮,那帮东西也就知道怎么办了。”

张希孟忍不住咧嘴,果然很朱元璋!

仔细审视,老朱一生就是这么干的,而且貌似效果还不错,至少杀出了洪武盛世。绝对不能把老朱的杀人简单理解成他这人脑子有问题,就喜欢杀戮……如果那样的话,朱元璋断然没本事一统天下。那位喜欢屠城的结果如何,人尽皆知,最多做个霸主而已。

老朱不但坐稳龙椅,还很快恢复民生,效果拔群。那就不得不说他杀人的艺术了,从某种程度上看,老朱的杀人更像是末位淘汰。

定期除掉一些渣滓,每年或是百分之三,或是百分之五……从文官到武将,从渡江之后的,到渡江之前的,从疏到亲……就像是老农犁地,只要是犯了罪,就难逃一死。

而朱元璋杀人很有趣,他不是随便动手,而是每杀一个,都要有充足的罪行,严格按照国法来做。

或许有些案子在后世看起来是过分了,但是在明初的律法水平来看,绝对是铁案。

就拿胡大海来说,他在前面领兵,老朱查到了胡大海的儿子,手下人都劝老朱,不能杀……可朱元璋就是干净利落处理了。

咱宁愿胡大海叛变,也不能坏了法度!

结果却是胡大海比谁都忠心,替老朱东征西战,把一条命都搭进去了。

稍微了解一下朱元璋的行事风格,就会明白,越是地位高的,影响力大的,就越要名正言顺。至于用什么鹅肉害人,根本是民间杜撰,上不得台面的胡说八道。如果老朱想杀徐达,他一定会斩草除根,毕竟徐达影响力太大,不能留下任何隐患。

既然如此,用鹅肉杀人,还能剪除党羽吗?

肯定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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