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债务(4/5)
这么大个家伙,总不可能是对方在发现自己家破产在即,然后提前拆了车床然后藏起来的。
“我们还没有破产……”那个脏乎乎的男孩逐渐停止了挣扎,似乎说出这个事实所耗费的体力,远比他挣扎反抗来的更大。
他悬在半空,鼻涕眼泪脏乎乎的糊在脸上,颤抖着说道,“我们没有钱,不能申请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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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慈的帝国法律规定,国民在无法偿还贷款的时候,可以通过宣布破产丧失绝大部分固定资产,并且保留生活必须的资产。
在通过破产法院所监管的五年限制消费的审查期后,之前他们和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的债务就算是一笔勾销了——帝国法律不再支持债权人向通过审查期的破产人索债。
虽然规定很好,但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却有一堆又一堆的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破产法院需要在申请人宣布破产之后监督申请人五年的消费水平。而这个监督,是需要派人执行的。
破产法院的经费有限,所以人手也很有限。本来工作就一大堆,上哪儿再专门抽调人去监督消费呢?
所以,包括上阿尔宾在内的所有纽萨尔破产法庭规定,宣布破产的当事人必须提前支付一笔足够雇佣外包监督员五年的钱——也就是大约50金磅。
同时,破产法庭在接受破产宣布之前,还需要对申请者的债务进行细致分析。当申请人是平民身份时,一旦债务人中涉及帝国部门或者贵族,破产申请也不会被通过。
而这位名叫“罗森”的小伙子家里所面临的情况,正好符合这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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