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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天正十六年《伴天连追放令》(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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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三,要求海边零散的海贼众,这些多是临海渔村的渔民兼职的活计,他们被要求放弃武装,成为农民。

当然还有第四条,就是不选择以上三条路的海贼,全部被要求就地处死。

这两条政策看起来是稳定治安的政策,实际上是秀吉通过又有法律效力的纸面文书,正是确立了武士和平民之间的界限,为下一步进行全国性质的兵农分离打下基础。

与这两道军事相关的政策同时颁布的,还有针对切支丹的《伴天连追放令》、针对贸易的《乐市令》以及针对知行统计的《天下检地令》。

“伴天连”是葡萄牙语“padre”的日语汉字翻译,意为神父或传教士,“追放”则是放逐的意思。

由于当时传入日本的基督教宗派只有天主教会,因此该法令实际上系针对来自西班牙、葡萄牙等天主教国家的商人及传教士而来。

历史上的《伴天连追放令》下达于天正15年(1587年)六月十八日,这一世的这条法令却整整晚了一年有余。

与之相应的是,与历史上秀吉对于大名和武士相对宽容的态度不同的是,秀吉此次《伴天连追放令》比历史上强硬了很多。

历史上的《伴天连追放令》主要约定了一下几点:

(1)普通民众有权利选择自己的信仰,政府不会进行干预;

(2)领地的治理者,不论是大名还是地侍都不能因为自己信仰切支丹而要求领民改信切支丹;

&n高山右近的,历史上高山右近被处置也是因为在《伴天连追放令》下达后依然逼迫领民改信切支丹。)

(3)大名如果出现交替、、继承、转封的情况,民众不会再随之转封,不会影响领内民众的信仰;

(4)知行超过200町,或收入3000贯以上的大名,如果要成为基督教徒,只要得到秀吉的许可就可以;

(5)知行地比这少的武士,所以可以根据本人的想法,随意改信佛教或者神道宗门;

(6)由于有一向宗推翻富坚氏对加贺的统治,并且觊觎越前之事在前,禁止大名以知行加封为诱饵,或者以减封改易为威胁,要求家臣改信切支丹;

(7)把日本人卖给中国、南蛮、朝鲜半岛是不应该的。因此,在日本禁止买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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