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四章 半兽人的“惯例”(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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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六子带着四个侍卫,兰迪身后跟着七色美女,经花城广场传送阵,从奉天传送阵走出来。
这里是通天街,南面不远就是大帅府。
看周边街道都修了路灯,行人守法有序,兰迪回头得意地表示。
“你们非要跟来保护我,其实不用。看,这里是文明社会,连发电厂都有了,而且治安很好嘛。”
小六子一挺胸脯,“那当然。我爹为了维持治安,可是豁出去了。
前些天戴姨娘的弟弟喝多了,拿枪把小河沿那边的路灯给打碎了,我爹一怒之下把他给枪毙了。
戴姨娘怎么求情都不好使,最后出家当尼姑了。”
额,人家小舅子犯法都枪毙,老百姓当然遵纪守法了。
不过啊,兰迪微微摇头,这要是在阿拉斯加,肯定不能这么随便枪毙人。
那里有史存初那个大法官,一切都得按法律来,兰迪这个督军兼行政长官也不能一手遮天。
同样的事情如果发生在锡特卡,哪怕兰迪再生气,也不能因为打坏几个路灯枪毙人。
不过襄平行省这个民风彪悍、胡子遍地的地方,张大帅搞这种“严格打击”,似乎也对症,反正应该挺有效。
小六子得意洋洋,“看,现在奉天被我爹治理得,治安多好——”
“啊!”
“啪!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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