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9.我要五(4/5)
萧家人当然很清楚后面的消息是苏凉放出来的,心中不爽,因为这使得萧家名誉受损。
但一来他们并不了解萧慕云跟苏凉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唯一可能清楚的那个随从也死了。二来端木忱昨日敲打过,不要为死了的萧慕云出头,一切交给刑部去查。
苟彧并未遭遇任何阻碍,花了不少人力,用了半日时间,从湖底捞出一把刀来。
此刀与众人所知苏凉的双刀形状相似,但并不相同。且昨日苟彧当着萧家人的面让苏凉交出过她的双刀接受调查。
如此,此刀就被认定是杀死萧慕云的凶器了。
这一下,就洗清了苏凉的嫌疑。
她不可能用一把跟自己惯用的武器相仿的刀来杀人,又扔进湖里不带走,太扯了。
从宁靖的证词,萧家搜到的证据和现场情况,苟彧推测的事实是:
如苏凉所言,萧慕云对她的痴心妄想走火入魔,被她拒绝,又见她出人头地,心知不可能得到她,便疯狂地想拉她一起死。先是写下一些臆想的疯言疯语,而后找来一把跟苏凉的武器相似的刀,不知用什么手段,逼随从杀了自己后,让随从带走凶器,跳湖自尽。
一个随从死就死了,并没有人关注,他的尸体漂起来被人发现,也没有人想到去湖里打捞凶器。
如此,所有嫌疑都会集中到苏凉一个人的身上。如果苏凉不能自证清白,根据武器和萧慕云留下的文字,就可以定了她的罪。
苟彧带着凶器回到刑部后,消息很快传开。
且随后出现了新的证人。
是秦国公府的邻居工部尚书府的老管家。
他出面作证,上月连续两日,他出门都看到挂着萧丞相府牌子的马车停在巷子里很久不动。其中一次正好看到苏凉骑马从秦国公府出来,萧府的马车就出了巷子,萧慕云从里面下来,要跟苏凉说话,苏凉并未理会,绕开他走了。
这个证人的证言,直接佐证了“萧慕云暗中跟踪骚扰苏凉”这一事实,对苏凉十分有利。
正午前,刑部就迅速结了这桩闹得满城风雨的命案。
苏凉和宁靖都无罪,萧慕云求爱不成得了疯病,自杀陷害苏凉。
宁靖从刑部大堂走出来,仿佛只是进去参观了一趟,面色平静,衣衫齐整。
苏凉站在马车旁边等着,见他走过来,便笑着挥挥手。
宁靖上了车,苏凉亲自驾车,带宁靖回家。
于是,经历过一场离奇的命案风波后,“文武双状元互宠记”又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京城里一半的人在唾骂萧慕云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就是个疯子。
另外一半在感叹,宁靖虽是个文人,但苏凉出事他挺身而出,真男人!而苏凉遇事不慌,解救宁靖,洗清自己的嫌疑,智勇双全!两人真乃天造地设的一对璧人。
“宁公子和苏姑娘郎才女貌天作之合,萧慕云就是个跳梁小丑!让他见鬼去吧!”
本章未完,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