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6章 巨额罚单(3/5)
另附加火耗一成二。
浙江的田赋标准属于中等偏上,以前平均亩征五升左右,比苏松地区的田赋低,一条鞭以前,全国平均水平是亩征粮三升三左右,浙江的五升也不算高。
一条鞭后,把各项徭役合并为一,部分加入田亩,部分按丁分派,田赋提高许多,丁役银则减轻不少。
严州一亩征银五分四,百亩五两四钱银,百亩地产粮二三百石,当下粮食每石二两多,而崇祯以来丰年时也是一两左右了,稻谷每石价格稍低,但六七钱银是要的,如此计算,亩收粮折银能二两左右,征银五分四,是不到三十税一。
按万历年每石粮四五钱算,实际当时税率定的是是二十税一左右。
所以一条鞭后头十年,百姓负担确实减轻了。
但天启崇祯,各种本来被合并为一的杂役摊派卷土重来,加上三饷,官吏贪污等等,百姓负担反而更重了。
朱以海现在要求大户豪强们补缴,以万历一长鞭时的税率补缴,直接按二十税一,也就是每亩一斗,但不折银要求纳本色,直接交粮。
丁银仍为一丁一钱。
附加火耗一成二,每亩加一升二,丁银每人加一分二银。
方可直名下有一万多亩地,有许多是投献诡寄等,但朱以海不管,超出额度一按万二千亩算,
如果征银,亩征五分四,加附加就是一共六分四厘八毫,一年是777.6两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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