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五章 唯一解法!(5/5)
一般的故意杀人还不算。
要求十分苛刻。
对孙洛灵施暴的五个女学生......
都属于12周岁到14周岁这个区间。
且她们并未造成重伤行为,孙洛灵身上的伤势虽然看起来严重,但仅仅构成了轻伤。
所以。
要追究她们的责任,更是难上加难。
肯定有办法的......
秦牧深吸了一口气。
脑海中。
继续翻阅自己用技能背下来的各个法条。
从各个不同的法条中,寻找可以伸张正义,追究对方责任的一点。
时间缓缓推移。
一个小时后。
《刑法》中的所有内容,被秦牧里里外外翻了个遍。
随后。
又调动了脑海中的司法解释相关内容,疯狂查阅了
起来。
司法解释......
是最高院出台的,对刑法的扩充条文解释。
在刑法没有规定的领域,则以司法解释为准,相当于额外法条。
因此。
许多法律专业的人,精通《刑法》《民法》还不行,还得了解最高院出台的浩瀚繁杂的司法解释。
每个司法解释......
都针对了相关具体案件,可以被当作未来该类似案件审理时的准则。
就有点类似于......
西方的判例法体系。
以司法解释来当作判罚依据。
咦?找到了。
两个小时后。
秦牧翻阅了大量司法解释,终于在八年前,最高院出台的一起相关案件的司法解释中找到了一条依据。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看着这条法律解释。
秦牧的目光闪烁了几下,总算露出了一丝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