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一章 遗弃物和遗失物(4/5)
毕竟......
放生的鱼界定太模糊了,严格来说已经不属于李卫国了。
齐亮磊等人捞了这些鱼虽然很不道德,但并没有
犯法。
他们并没有从李卫国的手中直接抢鱼。
等等!正在此时。
秦牧却再次拦住了他们,依旧不肯放他们走。
你还想怎样?
齐亮磊沉着脸神情愈发不耐烦。
秦牧接二连三的找他麻烦,连警察都喊出来了,现在居然还不让他们走。
这些鱼既然可以确定是我们的,那就好办了。
秦牧微微一笑。
接着说道:按照《物权法》,对于遗失物的处理规定,若有人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必须无偿归还失主,而不能据为已有。
这些鱼的所有权依旧属于我们,你们拾取得之后,必须要予以归还。
不然的话…….就属于非法侵占他人财产,构成了侵占罪!
当着民警的面。
他再次提出了一个新的罪名。
你吓唬谁呢?
齐亮磊却不以为意,撇了撇嘴。
可旁边的民警......
却露出了几分古怪的笑容。
很显然。
秦牧为了让他们不走空,又给他们找到了个活了。
的确。
只要能证明鱼的所有权属于他们,对方若拒不归还,便构成了侵占罪!
情节一般的,将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只不过……
其中一个民警看着秦牧,皱眉说道:这些鱼是你们放生的,严格来说,应该属于遗弃物吧?
刚才秦牧念的《物权法》法条,指的是遗失物。
两者存在很大的差别。
遗弃物指的是原主人自愿放弃物体所有权,将其抛弃,属于无主物。
根据物权法。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境内地下、内水、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以及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等,均归国家所有。
除了上述之外,所有无主物都按照先占先得原则。
谁先占据....
便属于谁所有。
本章未完,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