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二二章 《地球》首映!(4/5)
有一些脑子活泛的根据台词对白猜测,他是有什么事情不得不走。
这个就猜对了,之所以要走,是因为他每十年就要换一个地方,那为什么要换一个地方呢?因为他长生不老,永远不死,是从一万四千年前就一直活着的穴居人。
当然这话不是直接说出来的,主角开始只是随便说说,生物教授以为他要写科幻小说,立刻从生物学的角度分析了可能性,只要你的细胞再生速度很快理论上是可能的。
但是越聊越感觉不对劲儿,这已经不是主角要写个小说的问题了,他发言的立场、状态都像是在说自己经历的事儿一样。
听到有人说出一些违背常理的话,人们各种反应都有,有的不屑一顾,觉得他是在哗众取宠;有的事不关己,无所谓的听着。
但可以肯定的是,乍一听到是没有人相信的,即便是里面讨论最热烈的人类学家,之所以想讨论,也只是抱着看热闹的心态,听听他“编”的故事,引导他说出更多话。
于是一场有趣的辩论就开始了,各自在自己领域顶尖的科学家,对战一个活了一万四千年用永生的时间拿到十数个博士学位的主角约翰。
一个人吹牛,一群人想法设法揭穿他在吹牛,本质上是没什么看点的。
电影设定独特且新颖的点就在于,这群人的身份,一群历史、人文、艺术、心理、生物学家来找漏洞。
但主角叙述的真实部分很合理他们无法辩驳,但男主的一些在正常人看来是谎言的话,又因为是历史的空白十七,无法抨击,这种构思就极其巧妙,让人看的下去了。
本章未完,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