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9章 初步处理意见(3/5)
刘庆隆开始宣读调查组的初步处理意见,脸sey沉,声音沉缓。
调查组这个初步处理意见,涉及到了很多干部和技术人员,当然,主要是红旗煤矿那边的人员。其中负责安全生产的一名煤矿科长,调查组初步意见是双开: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触犯法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其他几名负有直接责任的干部和技术人员,也给了很重的处罚,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的,不止一人。
红旗煤矿矿长杨建忠,刘庆隆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降级处分。
“七二矿难的发生,也凸显出一个问题,那就是我们市政府的相关管理部门,没有尽到责任,都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没有落实到实处。根据宋书记严厉追查,绝不姑息迁就的指示,我们认为,相关政府部门的负责人,也必须承担一定的领导责任……”
宣读完对红旗煤矿相关责任人员的初步处理意见,刘庆隆话风一转,就提到了政府头上。随即建议对浩阳市煤炭局、矿产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鉴于分管矿产能源工作的副市长王树国同志在此事上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调查组建议,给予王树国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记大过处分!”
刘庆隆目不斜视,面无表情地说道,随即合上笔记本,面向宋晓卫点了点头,示意自己的讲话完了。
至于市长刘伟鸿同志,应该在七二矿难事件中负何种责任,刘庆隆没有提及。毕竟他只是市委副书记,提出对市长的处分,未免过于僭越了。严格来说,对于王树国这一级干部的处分,浩阳市委只有建议权,没有决定权,就算市委常委会形成了决议,也必须报送浩阳地委行署批准,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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