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二章 唐晓莲和李俊伟(2/5)
尤其是劫匪掏枪的那一段,怎么看怎么像《低俗小说》的汉化版。
而且还有一段何三水的台词,简直就是英雄本色里,小马哥的翻版。
其差别之大,就好比孙宏雷和马什么梅。
这算是致敬,还是抄袭?
杨勤很坦诚地就认了,“我很喜欢他们的电影,确实也有参考。”
他顿了顿,又道:“而且,我不觉得国内的观众,有多少人看过这些电影,所以……”
说完耸耸肩,意思是,抄了就抄了,反正观众也不知道,就算看出来了,又能怎么样呢?
宁皓显然也清楚这一点,所以他愿意当人在囧途的监制,而看都不看夜店一眼。
话虽如此,但有钱还是要赚。
好猴子承担了《夜店》一大半的投资,也就是一百五十万,剩下的那一百万,则是徐争、黄博、周瑾和杨勤四个人凑起来的。
周瑾自然是没现金的,不过他在《人在囧途》里的片酬是三十万,周瑾明面上只拿了十万,剩下的二十万,全给扔进《夜店》里了。
一来避税,二来避免糖人的抽成。
至于合同,签两份就行了。
反正糖人也闹不清,宁皓到底给他多少片酬。
这样他通过《夜店》分红赚到的钱,就属于投资收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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