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都市言情 > 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

第246章 啥?你要把我送出去?驳回驳回!通通驳回!(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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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进行见义勇为行为。”

“根据见义勇为的法定条件和特征。”

“第一:以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为目的。”

“第二:具有不顾个人安危的情节。”

“第三:实施了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或者抢险、救灾、救人的行为。”

“根据这三点来看,我方当事人是在保护姑娘的人身安全为目的,不顾个人的安危,对于王强的犯罪行为进行阻止。”

“其行为完全符合见义勇为的特征和特性。”

“所以在一开始,我方当事人广有志,就是在行使见义勇为的行为。”

“基于我方一开始的主观目的,我方认为我方不构成故意伤害,只是在见义勇为的过程当中,对于王强进行阻止的过程,造成了伤害。”

“但是王强是在进行着违法犯罪的行为和活动.…”

“基于这一点,应当由王强承担着自己进行违法犯罪行为活动的后果。”

“即,我方既不负刑事责任,也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审判长,以上是我方的观点。”

说白了,苏白陈述的观点是从在一开始,广有志的主观行为上面来进行的。

大概意思就是说——

王强,作为正在实施违法犯罪的人员,广有志进行了阻止,在这一点中。

广有志并没有过错。

所造成后果,也不是广有志想要看到的。

基于以上的情况,应当判决外有制不承担王强受伤的结果。

以上就是苏白的大致辩护思路。

只是.…

在苏白陈述完自己的辩护思路以后。

不仅检方席位上的公诉人唐亮有点愣神。

控告方席位上的王强更是异常的生气,并且觉得苏白的辩护有些离谱。

什么叫做他承担,他应该承担的责任?

他都已经被广有志打的重伤了!

现在告诉他,他需要承担全部的责任?

不是.…

对方把自己打伤了,坐牢不是应该的吗?

自己调戏小姑娘,关他什么事?

见义勇为把自己打伤了,那也应该是故意伤害!

对此,王强特意扭过头看向自己的委托律师:

“张律师.…对方这庭审诉讼不是瞎扯淡吗?”

“审判长肯定不会同意对方的这种说法,对吧?”

根据苏白的陈述,在张硕看来,审判长不太可能会采纳被告方诉讼律师的意见。

于是开口道:“放心吧,审判长不会采纳被告方的意见的。”

“见义勇为归见义勇为,打人归打人。”

“这场庭审,对方该进去还是要进去。”

听到张硕的安慰,王强深吸了口气,眯着小眼看向了被告方席位。

问题不大!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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