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2章 最后的辩诉,审判长的态度(2/5)
只是延误了一些时间,没有什么太重要的影响。
庭审继续。
审判长席位上,林友平简单的翻看了一下诉讼材料。
微微抬头,目光扫过各方席位。
紧接着,继续开口:“关于本次庭审的继续答辩。”
“合议庭作出以下总结。”
“第一:关于周立的行为是否属于故意伤害还是防卫行为,进行相关性的辩诉。”
“第二:针对周立在当时被殴打期间,进行取刀的行为,分析其行为所造成的因素。”
“针对以上两点,请检方先进行开口陈述。”
第一点和第二点,实际上是属于,同一点,但分为不同的类型。
第二点可以看作是第一点的具体划分。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要分析周立的行为是故意伤害还是防卫行为。
那么必须要分析周立拿刀的主观动机。
这种主观动机并不是说周立陈述自己的主观动机是什么就是什么。
而是要依照当时的环境和当时的具体情景来进行分析。
“呼….”
“这两点进行判定完毕,估计就可以定案了。”
蔡万强在心里默念一句,开口道:“审判长。”
“关于周立的行为分析,刚才被告人周立已经描述的很清楚了。”
“在当时的情况,何平等人的确是有着先动手的行为。”
“但是动手的行为只限于推搡,和互相斗殴的行为。”
“根据后续的检查,能够明显的看出,当时何平等人动手是有限度的。”
“对于周立并没有造成太大的伤害,也就是说,对周立不构成生命方面的威胁。”
“周立完全没有必要,去动刀。”
“而且周立在整个拿到的行为过程当中,没有遭受到强烈的阻拦。”
“试想一下,当时的情况。”
“如果说何平等人,想要对周立造成一定的伤害,在一定的表现情况下,周立的伤害不会那么轻。”
“也没有任何的机会去取刀,进行攻击的行为。”
“综合以上来看,我方认为周立去取刀的这个过程就是他主观故意的一个表现。”
“刚才听到被告方委托律师询问周立,为什么会动刀伤害何平。”
“主要的原因是何平在周立在持刀的期间,对其出拳,然后周立持刀捅向了何平。”
本章未完,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