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3章 反转控诉,小李:送进去!(3/5)
等到走出办事大厅。
顿了顿脚步,这时候,李雪珍从后面追了上来:
“苏律师.…先前谢慧已经说了,百川县的司法环境可能不太好。”
“咱们现在在百川市进行立案,会不会遭受到其他情况?”
不得不说,李雪珍考虑到的这一点非常的对。
但事实情况是,进行立案后就要走相关的流程。
如果流程不能得到推进,或者是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拒绝立案。
如果情况严重,那么将会涉及到渎职等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不一定会有人帮助吴艳,不进行立案。
就算是近亲属也不可能。
对于夏明远的判决,是可以依照审判长的主观性。
可是如果拒绝执行立案,已经涉及到了触犯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第111条有着明文规定,检察部门对于执法部门对应当立案的案件而不进行立案侦查。
向检察部门提出的,检察部门应当要求执法部门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则必须要执行立案程序。
同时,根据检察刑事诉讼规则第553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认为涉及到公诉案件应当进行立案侦查,并且移送检方而不进行的。
检察部门可以要求按照管辖规定向检察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以上两条法律,都规定了,如何处理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情况。
再有。
如果真的不立案,那么还可以向上一级的部门,提交申请。
总之.…如果吴艳等人的亲属涉及到了这一层的利害关系。
并且以此不进行立案,那么所遭受到的情况是非常严重的。
上一次立案调查没有违法行为,可是如果这一次真的这么做了。
没有违法行为?
基本不可能!
换句话说,如果吴艳的亲属,一定要帮助吴艳拒绝执行立案。
说实话,还不如把这个问题转移到法院上,判决无效。
因为拒绝立案和收集证据等情况,有一丁点的问题。
那么就涉及到了违法的情况。
他们心里也非常的清楚,夏明远的委托律师是一名全国顶尖刑事律师,而且还是一位具有很高话题性的律师。
如果这么做了.…面对他们的结果是什么?
面对他们的结果,必然是被调查!
所以基本上不存在立案推进不下去的情况。
只会存在法院不进行判决有罪的情况。
可是现在证据相对来说比较充足,法院怎么判定无罪呢?
也基本不可能。
苏白笑了笑对李雪珍开口:
“放心吧,不会存在这种情况。”
李雪珍听到苏白的话,安心的点了点头:“好的苏律师。”
…
在苏白提交完立案后,提交到的那个执法部门。
当即对于立案情况进行了整理,并且进行了上报。
上面将其转交到了刑事立案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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