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收养(2/5)
“他要敢来我们就告他耍流氓!”
滕淑兰皱了下眉,陈家富赶紧说:“田婶,不瞒您说,这孩子我们肯定不能要,公安同志说了,我妹妹没结婚,现在她死了我们就是监护人,可以送养。你要是不要我们就送给别人。别人能对孩子啥样我们不敢保证了,但我相信您一定会对孩子好!”
他这可不是说漂亮话,这孩子要是能被滕淑兰收养那是福分!
整个南林公社五六万人口,二十四个村大队,谁不知道滕淑兰的大名?
掌柜的是个当兵的,死得早,家里还没孩子。
别看是个寡妇,但是日子过得可一点不艰难。
她是村里最早有接生员证的,也是新华国成立以后第一批拿到证的接生婆。
每个月可以到公社卫生所领取一次工资,接生一个孩子能得到七毛钱。
她的手法好,找她接生的人多,一个月拿到十几二十块的工资是常事。
闲暇时还能赚点工分,年底有钱有粮,日子过得相当舒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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