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三书六礼(1/5)
古人注重礼法,男女婚配讲究明媒正娶,三书六礼缺一不可。
“三书”指在“六礼”过程中所用的文书,包括聘书、礼书和迎书;“六礼”是指由求婚至完婚的整个结婚过程。
先说六礼,为首是:纳采。
男家在纳采时,需将大约多达三十种有象征吉祥意义的礼物送给女家,女家亦在此时向媒人打听男家的情况。
初议后,若女家有意,接纳男家提亲之后,女家这边会将女儿的姓名、生辰八字等信息写到庚帖上,让媒人带回男家,谓之“问名”。
男家拿到庚帖以后,一般会找算命先生算吉凶,如果八字相冲,男家觉得不合适,就需要退还庚帖,如果八字合适,就会下聘书求婚,寓意婚事已初步议定,这便是“纳吉”。
“六礼”中的第四礼:纳征,又称过大礼,即男家让媒人带上礼金、聘书和礼书等作为聘礼送到女家,同时,女家也要回礼。
到了纳征这一步,两家婚约算是定下来了,女家收下礼物后,男女双方就不能随便悔婚,产生合法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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