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八十五章 改革风暴(2/5)
多出来的四十四人领国家薪俸,意味着他们不再是县令的雇员,县令同样也无权直接对县衙里的四十八人进行开除和停俸处理。当然,县令仍旧有权对下级进行人事调整,只是人事任免需要上报给府衙一级,府衙则会派遣专门的人员对这四十七人的升迁奖励进行核实。
随后,张孝武又对县衙进行了更加明晰化的分权行为,以县衙为例子,县令(又称知县)统一管理县衙所有工作,主要负责县衙内人事、财政和后勤;
县丞负责管理当地民生、户籍和建设,县城也是全县衙的二把手,在县令不在时全权负责县衙内的一切工作;
县尉负责管理当地治安、防卫和军事,相当于民兵部长和派出所长,只负责抓捕和公诉;
教谕主管当地教育、宗教祭祀、文化发展,主持全县重大节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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