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不可思议(5/5)
当初能在地球火遍全网肯定有它自身的魅力所在。
至少它受大部分女生喜爱。
本身就是挺讨巧的歌,通俗又上口,反映一种随意放淡的生活。
小女孩死肥宅喜欢听这种歌。
不过它不是一首有内涵的歌,说的难听点就是一首口水歌,上不了大雅之堂。
不过!
它可能会火!
这是自身具备的属性。
即便很多人说这是流行音乐的退步,可它依然受到很多女生的喜欢。
此时。
陈玉显然不例外。
<只是让她感觉到惊讶,觉得旋律不错的话。
那眼前这一首小甜蜜的歌曲确立马俘虏了她的少女心。
女人的心理跟男人完全不同。
或许在男人看来幼稚得死的东西恰恰是她们最感兴趣的。
…
“啪啪啪!”
“勋哥~”
“可以再来一遍嘛…”
当方世勋唱完。
对方一脸渴求的神情怯怯道。
看男神唱一首自己喜欢的歌曲的确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陈玉都不得不承认。
自己对于方世勋的印象那是随着这首歌升了好几个台阶。
果然会唱歌的男人最帅!
现在听了一遍感觉意犹未尽。
一般情况下。
当你发现一首好听或者是感兴趣的歌曲时,心中会有很强烈的欲望再听一遍。
因为第一遍只能让你心中有个大概的感觉。
可能连歌词都还没记住多少。
你就会想循环听到麻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