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6章 揍人嘛,当然亲自上手才爽(1/5)
如果凤九枢十年前上过网,一定会在公屏上打出一行加粗大字:夭寿啦!怪鸟把世界吞啦!
不怪他反应这么大。与这方天地融为一体后,煜黎就是无敌的了。
想要杀死煜黎,就等于要毁掉这方天地。而他也好他小徒弟也罢,都呆在这方天地之中。要是把这方天地毁了,他们也会被虚空的乱流卷走,死得不能再死。
好吧,他们就舍己为人,打算跟怪物同归于尽了,拜托天地是那么容易毁的吗!
打死存在于天地间的怪物,和干掉天地本身,根本是两个概念啊喂!
虽然这方天地是分裂出的一个小世界,跟正儿八经的世界相比确实能虚弱一些,但那也是跟世界比!
与世界相比,他们这些必须依托于世界才能生存的生灵不过是一群蝼蚁!
煜黎与世界融合的过程看起来慢,但其实非常快,不过眨眼之间,怪鸟的身影已经完全消失了。
几乎是同时,这世界本身,就从中立的、第三方的,染上了一种主观的感觉。
怨毒的氛围,在天地间弥漫,如同无处可逃的毒气弹。
忽然间,天空的某处像被谁揪了一下,空间突然扭曲。
一个渺小的身影以极高的速度逃离那里,差一点点就被扭曲的空间碾成肉饼了。
是秦柿柿。她踩着灵剑,以流星的速度,急速掠过高悬的太阳。
空间扭曲在她身后接踵而至,一个又一个,像巨人试图踩死一只蚂蚁,留下的一连串脚印。
看上去秦柿柿溜人溜得挺爽,但不过眨眼功夫,她就溜不动了。
煜黎成了这方天地的天,此处的主宰。
若每个小世界都有单属于它自己的天道,那此方天地的天道就是煜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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