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嫁妆,偷窃,撞柱,(4/5)
“为了能得到公正,还家姐清白,奴去求了韩主母帮忙,奴以为有韩家从中帮忙周旋,必定能得到公正对待,却不想,当时的县令大老爷当庭宣判,宣称家姐的确是自杀,且家姐偷盗一案,人证物证具在,当日便宣判,奴家赔安乐酒楼三百两银子作为赔偿损失。”
“奴欲上京伸冤,只是姜婆子告知奴,这安乐酒楼背后老板大有来头,劝奴三思。奴几番思量后,还是决定为家姐报仇伸冤,只不过奴要找到证据,否则,奴去了京城,也是无济于事。”
“于是,奴于腊月三十日,在县衙,由官府作证,缴还安乐酒楼赔偿款一百两,另有两百两,奴恳求安乐酒楼掌柜,让奴入酒楼弹琵琶,赚的钱,九成作为赔偿款,一成日结与奴家。”
她说着拿出一份契书出来,呈交给黄定洲。
黄定洲仔细发现契约的内容,与她所言一模一样,上面还有县衙见证的印章,见证人竟然是梁主簿。
她交完书契,继续叙述:“元月一日,奴正式入酒楼弹曲。”
“不知为何,酒楼的小二都对奴多有防备,奴想尽办法,才与他们拉近关系,无论奴如何探查,都找不到任何蛛丝马迹。”
“并且那案发现场的雅间,非贵客和特定小二,不得入内,因此,奴家一直找不到探查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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