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要孙家立字据(3/5)
而给的建议也是超乎她的想象,真可以说不愧是郑氏后人,行事大胆,想法总是异于常人。
回信中的大意便是,若是她真对孙丁旺有顾虑,那可以在姐姐定亲之前让他们立个字据,如若将来因为男方的原因和过错而导致双方或是女方要求和离,亦或者是男方强行离开薛家,那孙家必须要将薛家给予的彩礼全额返还给薛家。
还让薛琅静不用如此顾虑,她作为出钱之人,为了避免让自己辛苦所得的钱财打了水漂,自然有资格要求对方立字据。
许是觉得这建议会太过吓到她,最后郑林楚还特意指出,这并非自己一家之言,有不少人家在招婿时也会立那么一个相关的字据,以防止自家吃亏。
比如男方依靠女方家的权势财产起家之后便谋夺女方家的财产占为己有,或是得了权势后反过来挟制女方,将原本的自己入赘改成女方嫁于自己,或是将原本随女方姓的子女姓氏改成自己的,也有觉得在女方家过的不如意不想负入赘婿的责任就直接丢下女方一大家子逃跑,让女方人财两失的等等。
总之,在这样的环境下,女方招赘本就比男方娶妻要艰难的多,有种种顾虑也是正常的事儿,世人皆如此,不止你一家,无需有任何心理负担。
薛琅静拿着信件想了想,觉得也是这个理儿,这彩礼钱可是她辛辛苦苦挣的,凭啥不能提些要求了?
只是,自己真提出来让立这个字据肯定会招致不少人的不满,哪有这亲事都还没成就咒人家和离的。
怕是爷爷就会第一个跳出来骂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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