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9章:草民冤枉!(今日加更,欢迎赞助冠名!)(4/5)
老州官被他大骂糊涂,顿时感觉胸闷气短,气不打一处来,胡子都气歪了,跳起来胡乱抓了“明”字桶里的两支竹签子朝柯小川头上扔了下来。
“刁民,事到如此竟然还要嘴硬,来人啊,给本官拉下去重打二十大板!”
杨怀仁一看这架势,不用等到秋后问斩,柯小川当场就得没命。
宋朝的大堂几案上,一般摆了四个木质的签筒,每个签筒的容量恰是一升,衙门的老爷审案的时候,这签筒也可以作为量具使用。
四个签筒上各写了一个字,分别是“执、法、严、明”。
后世的电视剧里的,那种衙门大堂几案上摆了一个写着“令”字的签筒,筒子里装了做成令箭形状,而且上面同样写着个“令”字的令牌,其实是军队里中军大帐里才会出现的东西。
而把这样的东西放在寻常州县的衙门里,那是对道具极其不严谨的表现。
实际上四个签筒里盛放的,是像筷子一般粗细,足有一尺长的竹签。
“执”字筒里的竹签是“无色签”,俗称“捕捉签”,一般是在衙门长官下令捉拿某某疑犯,或限时破获某某案件,用于给衙役和捕快下令时投掷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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