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东拼西凑(4/5)
夏探长粗粗的翻了一下,我只看到他眉头皱了一下。但很快又放松下来,并且对我说道:“这个案子定性强奸应该没有问题,嫌疑人的口供也已经突开了。只是案件细节上还有一些问题,你要再仔细去研究一下,有些方面还存在自相矛盾的地方。比如说嫌疑人提到的200块钱的问题,受害人并没有说到这个情况。你得把这个情况排除掉,否则会影响案件的定性。再有就是案件当中的物证材料,你得马上去从技术中队拿过来,像这种单人单案的案件,刑拘时间算上延长的也只有7天。而这中间有4天时间,是属于审案中队,也就是你必须在三天内把需要报捕的案卷材料交到审案中队去。你案件里面,犯罪嫌疑人的家属通知书还没有邮寄,你必须在24小时之内邮寄掉。另外你必须在24小时之内去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这是刑拘以后必须的程序,你不要忘了。总之你先把急需做的几件事情先做掉,然后再好好的研究一下笔录材料,再有针对性的去补充证据。”
我问:“什么是急需要做的事情?”
夏探长从抽屉里拿出一张纸,简单的在纸上给我列了三条。首先是到技术中队把现场勘查材料和法医初检材料去拿过来,因为强奸案子的物证是非常重要的;其次是立即把家属通知书邮寄掉。(因为犯罪嫌疑人是外地人,无法直接通知到家属,法律规定邮寄通知也算通知)三就是立即找个兄弟陪你去看守所提审,对犯罪嫌疑人做刑拘以后的第一次讯问,不能在程序上违法。同时夏探长建议我和方队长联系一下,最好让我们探组有人陪我一起办这个案子,否则以我的经验单枪匹马的不好办。
我听从了夏探长的建议,立即捧着案卷去找方队长。可是方队长不在办公室,我就立即打电话给方队。方队在电话里跟我说,让我直接找我师傅彭维庆,并说简单的单人单案案子,就由我们探组自己解决。于是我只好又打电话给我师傅彭维庆,但是师傅告诉我,他当天早上另外有安排无法协助我来办理这个案子。并且他说让我去联系金正杰,他会和金正杰打招呼配合我的。
我在办公室里等了一个多小时,终于盼来了,姗姗来迟的金正杰。于是我将案件的简要情况和金正杰介绍了一下,并告诉他我们要接下来要做的几件紧要事情。金正街道并没说什么,只说,一切听我安排,我需要他怎么配合,他就怎么配合。
这样我才正式开始了办案过程,我按照夏探长给我罗列出的工作,先和金正杰去看守所提审了犯罪嫌疑人。由于是第二次制作讯问笔录,我就一切对照第一份讯问笔录进行讯问,由于那个时候我还没有发现受害人和嫌疑人之间陈述的矛盾,因此在这份讯问笔录中,我并没有去排除这些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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