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章 花样繁多(5/5)
其实也怪我们公安局自己,原本我们悬赏通告上承诺的奖金是一万五千元。可是真的到要兑现奖金的时候,我们刑大的情报中队又以他只帮我们抓了一个犯罪嫌疑人的借口,扣了他五千元。线索提供者当然非常的失望,可是他又拿我们没有办法。
现在回过头来,我们又要他提供配合,他是打死都不肯配合我们。艾冬青还吓唬他了一下,但是这个人有了前一次的经验,也不吃我们这一套了,直接手机换了号码,我们联系不上了。
艾冬青是急的团团转,可又没什么办法。最后还是审案员出了个鬼主意,他说,我们这个经典案卷本来就是供我们内部学习用的。因此是不是线索提供者本人提供的证言并不重要,哪怕伪造一个也不影响案件的办理,因为真正的原卷已经提交检察院和法院了,我们又不是伪造证据,不用和收集证据一样。
于是就由我扮演线索提供者,于是我按照艾冬青他们的提示来对证言进行叙述。这一关才蒙混过去。
接着到了程序卷部分,省厅的法制专家提出了更多的近乎变态的要求。他们要求我们每一个侦查活动都要进行三级审核,这样我们光是制作审批表就足足装订了一本书。
而且为了像模像样,还特意要求每个签字都要我们刑大的大队领导进行审核。这样每个呈批表上都需要大队领导和局里领导的签字。我们刑大的领导被我们弄的不胜其扰,直接发火到了我们陈队长那里。
后来陈队长想了个折中的办法,这些签字都由他代表大队领导进行审核,这样才过了关。当然局领导的签字也是如法炮制,赵局的签字都由朱羽江进行伪造。
另外,艾冬青他们还发明了许多法律文书,因为省厅的法制专家认为我们的文书制作的不够规范。于是再他们亲自指导下,我们对案件中的法律文书来了一个彻底的改革,不仅对我们耳濡目染的文书进行了改变,还弄出来了好些我们闻所未闻的法律文书来。
有些文书,甚至公安部专家都没有进行过尝试,完全是艾冬青他们按照省厅法制专家的意见自己编造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