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4章 聚众斗殴(3/5)
徐队长他们又组织人去询问保安经理,我们则对其他参与的人一一进行询问和制作笔录。忙碌了四五个小时,案情总算是搞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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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起因就是两个高二的学生争风吃醋,然后两个人约定各自找人在学校的门口约架,谁输了就退出追女孩子。
于是双方按照约定时间和地点各自组织了人来斗殴。死者一方一共是六个人,除了高二学生还有两个技校生及三个本校高年级学生。其中技校生就是高年级学生去叫来的。
而另一方除了两名高中生,其他都是保安经理去叫来的人,一共是七个人,保安经理另外还叫了四个社会上混混的人。保安经理还给每个人一根木棍,自己还特意带了一把匕首。
双方一到校门口,一开始没有立即发生斗殴,只是互相叫骂。后来死者,就是这个技校生突然向对方吐了口水,还扔过去一个矿泉水瓶,里面有半瓶水。于是,对方的混混就拿着木棍冲了过来,对着这个技校生就是几棍子。当然这边也不示弱,他们每个人也都拿着木棒,其中为主的高中生还拿了一根铝制的棒球棒。
双方发生混战,在混战中,保安经理的棍子被打落。按他的说法,死者一方的木棒没完没了的向他身上击打。他情急之下就掏出了放在口袋里的折叠匕首,并朝这些人一顿乱捅。据说死者离他最近,被捅了几刀,其中有一刀捅中了要害。很快死者倒地不起,被同伙送到了医院不治身亡。
其他人多多少少身上都有伤痕,不过被刀伤的就是死者一人。案情不复杂,很快我们都搞清楚了,也一一做了印证。
到了这个时候,所有案件的涉事人员都找到了,一个不落。其中六个是在校高中生,未成年人三个。但是案子怎么处理却是非常棘手。
保安经理一方的高中生应该是个富二代,家里有钱有优势,父亲不仅企业经营的风生水起,而且还是个人大代表。认识的领导都是我们接触不到的层级。
这个案件是一个典型的聚众斗殴案件,双方各自聚集了三人以上,约定时间约定地点,还携带了木棍,匕首等作案工具。其造成的后果也十分严重,其中一人死亡,多人受伤。
如果这些人的家里没有什么背景,这样的案件就算是在校学生,是未成年人,一样刑事拘留都没有商量的余地。因为人命关天,没有一个领导会愿意担这样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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