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0章 无非想偷懒罢了(2/5)
过犹不及。
最起码不能因为自己养狗,给其他人带来困扰、惊吓、不良的体验、潜在的危险吧?
遛狗牵绳,真的是最最最最基本的要求了,这也是《动物防疫法》明文规定的。
而要知道,法律可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
当有人拿自己并未违反法律来企图说明自己的做法没错的时候,他往往已经违背了基本的道德,违反了公序良俗。
遵纪守法尚且可能违背道德。
更何况,遛狗不牵绳已经是违法行为。
都已经违反法律法规了,可想而知,在道德层面,应该受到多大的谴责。
遛狗不牵绳几乎每年都会酿成惨剧。
但还是有很多人我行我素。
有的人是实打实的没素质,厚脸皮。
有的人则是压根儿就不知道还有相关法律规定。
只能说,普法工作任重而道远。
公民素质也有待提升。
林北自诩不是什么圣人,但他也愿意为这些事情做出一些贡献。
社会上少一个遛狗不牵绳的,就会少一分潜在的危险,就会少一些可能会爆发的冲突。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看着评论区大家的反响,林北心满意足,老怀甚慰。
虽然这社会上有不少大奇葩大傻逼,但更多的还是三观正常的人。
看了看时间,差不多午饭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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