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1章 西街的寄存之所(1/5)
柜子上有使用之约,其上写得明明白白,最长寄存之期为五日,五日过后管理处将清理其中物件并另行存放。
上面亦有地址与联系之法,管理处便在街内。
王郎未贸然前往,此乃穷苦之人的警觉与自觉,免得被管理人员当面呵斥。
他先拨了电话,一位女子接听,很快查到了他的物件。
“公子的物件乃是五月十八日寄存,当时缴纳了五日的保管费用,二十三日到期,二十四日被清理入库保管。”
故而物件在八十余日前便被清理,若想取回物件,不单要说明缘由,还得补缴保管费用以及寄存柜换锁之资。
说明缘由不免有些牵强附会、装模作样,然保管费用却是实打实的,每日三百文,全部加起来约莫得两万文。
“如此之多?!”
实则不算多,收费水平颇为公道,与邻城相差无几。
“此乃公示约定,公子的物件已保管许久,请速速来取。”
方才未贸然前往实乃明智之举,王郎手中无此多钱财,掐指一算他得在书肆做工半月方能赚得此笔保管费,且还需无其他开销之情形。
以他当下的赚钱之能,若要凭一己之力解决此笔费用恐需一月有余。
届时保管费又得增添数千文。
红颜知己四字果真费钱,才沾个边便数千。
罢了,不要了,若真有重要之物在其中,神秘红颜早就再度联络于他了。
电话那头仍在提醒,物件已登记为遗失之物,至多只保管一百二十日,依照遗失物之法,过期后保管之物将归管理处所有。
也就是说若不领取,物件在两月之后便会被没收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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