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震动的检察院!(2/5)
整个会议室此刻安静的可怕,之前大家眼神中的那股激动、好奇,此刻全部变成了沉重。
都说戏剧来源于现实,但其实现实往往比戏剧更荒谬。
对于华夏官场而言,众多体系之中,检察院绝对是所有当官的最不愿得罪的机构之一。
检察院的职责,通过行使国家检察权来完成自己的任务,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破坏经济秩序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依法行使检察权;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于起诉;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说白了,就是明朝锦衣卫,负责监察百官,但是没有先斩后奏的权利。
再具体一点,就是悬在所有官员头顶上的一把刀。
但凡是发现哪个官员有问题了,贪污了,腐败了,违法了,只要找到实际证据,直接实施抓捕。
当然,之所以说这些,是因为干检察也不是一帆风顺的,同样会出事,同样会有牺牲。
毕竟众所周知,检察院要么不上门,要上门,就是掌握了确凿的证据。
而一旦被抓了,基本代表后半辈子直接玩完。
虽说干部没有死刑一说,甚至住的都是管吃管住,都不用踩缝纫机的干部监狱。
但是当官当久了,体验到权利的美妙之后,没有人愿意再回到以前平凡,一无所有的日子。
这也导致一些官员在落网之前,会发动一切拼死反抗。
结果不用多说,陈海就是最好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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