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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今日欢呼孙大圣!(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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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片美丽的星空了吗?”

风云陶醉地说道:“方鸿,自从你到了斗魂空间,我就注意到你了。”

“方某人作为全宇宙最火作品《老婆星》读者之外第二帅的男人,你注意到是正常的。”

不理会方鸿耍宝。

风云摊开手掌,手心里浮现一个幼童的身影。

“让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有一处地方,名为三界。

三界之内有一花果山,花果山上生活着一位举世无双的英雄。

有一天,一位小孩为了躲避仇家追杀,来到花果山。

那位小孩饥寒交迫,双脚全身血痕,但是求生的欲望一直追赶着他。

那一日,小孩见到全三界最伟岸最强大的身影。

那位出手,保下了小孩的命,并给了他修炼之法。

小孩离开了花果山,那位给了他一根毫毛,并告诉他,

把毫毛捏在无名指里,只管走路,若是有人追拿,那就攥紧拳头,大叫一声——】

“齐天大圣!”

方鸿大声喊道。

“不错不错!”风云红光满面,“不知过了多少年,少年始终将毫毛捏在无名指里,他深知一个道理,呼唤他的前提是,先攥紧自己的拳头!”

“可是少年终于修炼有成,灭了仇家,他却得知一个消息,大圣已死!”

说到这里,风云饱含热泪,顺着苍老的脸颊滑落。

“少年不甘,他不相信,但是手里黯淡的毫毛告诉他,大圣已死,于是少年做了个大胆的决定。”

风云看向方鸿,方鸿也毫不畏惧,盯着他。

眼神是心灵的窗户。

风云从方鸿眼里看出的一点,那就是,方鸿和他一样,都饱含着对那位的崇敬与热爱。

所以风云从来没有把方鸿看作敌人。

而是走在不同路上的知己。

“所以他决定重新创造一个新的孙大圣。”

方鸿出声道。

“方鸿,哈哈哈,你果然懂我。”风云不加掩饰对方鸿的赞赏,“那根毫毛有大圣的基因,我故意培养出和大圣的替身星云大圣,接着将毫毛植入星云大圣体内。”

“你想把星云大圣当成孙大圣的祭品?”

“没错,”风云点头,“我要将巨人的身躯复活,接着通过藤蔓森林的奇迹石的力量,将承载大圣基因的星云大圣与巨人身躯相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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