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丹麦诸事(二)(2/5)
都是公爵之间,一位公爵以封臣身份屈居于另一位公爵之下,倘若实力悬殊那自然还好,但偏偏作为封臣的一方反而更加强大,这就让诺恩的势力集团有些接受不了。
那一次,诺恩选择了退让,继续保持着梅克伦的封臣身份,然后凭借自己的威望,在内部强行压下这件事,这让手下颇有微辞却也没有太多想法。
但是如今,诺恩成为丹麦的共治国王之后,这个问题终究是压不住的。
无论是身份,还是实力,诺恩都已经远超梅克伦公国,怎么都无法再以梅克伦的封臣自居,哪怕诺恩肯,手下无论是新加入的丹麦贵族和一直跟随的吕贝克势力也不会同意的。
这一点和诺恩的个人意志无关,这是诺恩麾下一整个利益集团的利益诉求,具体详情参考黄袍加身。
因此诺恩这些日子一直在考虑如何和平解决这些问题。
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诺恩自愿放弃荷尔斯坦因伯爵身份。那么双方身份再无交集,自然不会产生利益冲突。但这显然不可能。
荷尔斯坦因经过这么多年发展,已经堪称帝国北境的明珠,手工业规模无比巨大,重要的军工设施和大学也全部坐落于此,产生的赋税占诺恩总收入的四成以上。
但是直接宣布把荷尔斯坦因并入丹麦王国,就等于诺恩背叛了梅克伦公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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