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男人的私房钱(1/5)
“愧疚?怕是巴不得她死吧。省得和他打擂台。”
“那应该也不至于吧,毕竟夫妻一场,又还有一个共同的女儿。”
“要是愧疚,当初怎么和野女人生孩子呢?”
“就是。”
还有老板娘这突然一走,也是给孩子们添麻烦呢。财产怎么分配?大女儿阿霞能拿多少?还有那个领养的女儿还不到十岁呢,她养父能不能一如既往地对她好?如果养父再婚有了自己的孩子了,还会不会要她?大家都怀疑老板娘是她的小老公害死的,阿霞会不会起诉?她又该如何收集证据?……
老板娘做生意有两把刷子,可拿捏人性这一块,她确实还是犯了很多错。
这一系列的问题,可真够烧脑的。
于是,有人做了一个总结:还是孔乙己说得对,还是穷着最好。多少夫妻都是这样子的,可以共患难却不能共富贵。
可就这么个结论很快也被人推翻了,“哼,如果贫穷能够让人品行端正也就罢了,可惜啊,很多穷得铃儿响叮当的男人照样还是色心不死。”
好像也是这个理。
搞破鞋这个事,钱多有钱多的花法;钱少也有钱少的用途,主打一个丰俭由人。比如身家过亿的大老板,可以去包养明星;穷人嘛,就泡泡百儿八十的暗娼。说白了,完全也就是一个心境的问题,事儿带来的快感,不都差不多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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