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9章 吞并(5/5)
第四条
大明帝国政府以前记并合之结果,担任全然倭国之施政,对遵守该地施行法规之倭人之身体及财产予以十分之保护,且图增进其福利。
第五条
大明帝国政府对诚意忠实尊重新制度之倭人且有相当资格者,其于事情所许之范围,登用为在倭国之帝国官吏。
第六条
本条约经大明帝国皇帝陛下及倭国幕府将军之裁可,自公布日施行之。
大明帝国启元八年十月一十二日
大明帝国总理大臣 陆文辰
倭国幕府将军 德川家齐
看着条约上的内容,德川家齐没有觉得非常严苛,甚至觉得很是宽松,内心甚是感激大明皇帝陛下,虽然自己没了幕府将军的称号官位,但是只求能够富裕一生即可。
双方随即于这驻倭司令部会客厅之内签订了这一条约,同时这一条约签订场景被大明随军画师给记录了下来。
开局南洋一小国,吊打列强!三月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