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6章 地方的规定再大,也大不过国家法律!(3/5)
改变不了事实,还将自己陷入危难!
得不偿失!
今天,到华山乡卫生院的农业局纪委副书记,若是换作其他人当,那么肯定就此结束。
不会再追究下去。
可不一样的地方在于,做官的人。
举个例子,张三是县委的四级调研员,属于没有实权,享受副处级待遇的虚职,可张三的父亲是省委书记。因为张三父亲的缘故,张三的话语权,丝毫不逊色县委书记。
他到任何部门,包括省厅级单位,人家都给面子。
同样的道理。王建军的职务不是很高,可他根本不怕人民县委,人民县政府。
他决定的事,很难有人改变。
华山乡计生办罗主任,想要拿着县委压他,根本就是没有半点效果,相反起到一定反作用。
王建军面无表情。
他追问道:“罗主任,你是说社会调剂,属于县委制定的法律?县政府的制定法规?”
“不错!”
罗主任笑道:“王副书记的理解能力,果然非同一般!比之常人,更胜一筹!”
因为有县委背书,罗主任底气十足,腰杆子站的十分挺直,根本就不担心任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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