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进藏路(3)(2/5)
直到在厦门遇到他!她唯独喜欢他看她!重逢后,更加唯独不觉得他总是看她不够,有半丝肤浅。
默然间,狮子王心生愧疚,牵起奈奈的左手,感受着她的温柔,笑道:“除了看天葬时只有我冷笑,奈奈看出我内心一定有不曾被人照亮过的黑暗、冰冷的渊面,还应该有两个地方:一个是我一路主动杀羊,无论她眼里的羊咩咩多无辜可爱,我杀起来从来都不心慈手软,可以说杀得极冷酷,我都是像处决战俘一样,放羊小跑一段,再冷酷地开枪。还一个是我在路上对得罪我们的人见死不救。我救他干吗?让他活过来,好再得罪我吗?我历来都信奉罗素的一句话:‘给别人第二次机会,就像给他第二颗子弹,弥补他第一枪没有打死你。’把‘别人’改成‘敌人’更恰当。”
李院长这时对他的认识,更上一层楼。他心里很赞赏他很早就信奉罗素的那句话,那样,十分有利于他生存,并走向成功。他不好问他哪来的枪,好些纨绔都觉得有把枪很酷,不少沉稳的中年富豪也会出于各种目的收藏一把。李星星却可以毫无顾忌,立时蹙眉,奇道:“你怎么会有枪啊?”
狮子王抬头打量了一番她的天真无邪,满足了她的好奇心:“为了活着,不得不持有它!高一前的那个暑假,我摆摊把卖西瓜和套圈结合在一起,迅速干翻了附近所有卖西瓜的老板。隔三岔五,就有人当面撂话,或半夜扔用胶带缠上纸条的石头,威胁我,叫我滚,不然,就弄死我……我只好去车站洗手间的门后面找售枪电话,叫人用黑塑料袋装好一把手枪和20发子弹,戴上口罩在肯德基与我交易。你是女生,没见过火车站、客运站的男洗手间的门后面,在当年,经常有卖迷药、枪支的电话,总是写得很潦草,还经常故意把关键字写错,或者用拼音的首字母代替,但只要是中国人,都能看懂。有了枪,我那时才能睡安稳觉。但还是有人趁有天夜里下大雨,我回桥洞拿雨布,砸了我所有的西瓜。还算好!万一有人真敢夜里蒙头,手持钢管、棒球棍什么的,砸我头呢?上大学后,我一度以为海晏河清了,放松了警惕,平时不再带枪。可后来,我做空一家食品巨头,被对方雇凶报复,头骨都被凳子腿上的钉子砸穿了!被人送去医院抢救回来后,我后悔极了平时不带枪!出院以后,我就捡起了这个习惯,从此,还大量雇佣便衣保镖。那是后来的事,以后再说!去藏区前,为了防备藏区的狼群,我在成都下飞机后,就照行规找人又买了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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