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4章 汉23(5/5)
执政举措
整治外戚王氏专权:一方面消弱王氏家族的权力,另一方面又提高他们物质待遇。但同时又把祖母傅家和母亲丁家的外戚引入朝堂,最终铲除外戚并不彻底。设于齐国的三服官以及其他主管皇家服装的官署,由于绮罗的纺织刺绣,十分艰难,因而全部停止不再制作和向京师运送;废除二千石官员可以保荐子弟当官的任子令以及诽谤诋欺法;掖庭宫女年龄在三十岁以上的,令其出宫嫁人;官奴婢年龄在五十岁以上的,免除奴婢身份,成为庶民;增加官秩在三百石以下的官吏的俸禄。主持考察的官吏残暴酷虐的,发现后即时免职。有关官员不得加重或赦免以前已作处置的旧案。博士弟子父母死,赐与归家三年的服丧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