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49章 汉39(5/5)
抚恤百姓
永元五年(公元93年)二月,刘肇下令将京师洛阳上林苑、广成苑的果园借给贫民,让他们随意采摘,不收税。 永元十一年(公元99年)二月,刘肇派人巡视各郡国,下令让受灾不能养活自己的人到山林池泽中捕捞采集食物,不收税。
永元十六年(公元104年)春正月,刘肇下诏对有田业却匮乏不能自农的贫民,发放粮食种子。夏四月,派三府掾分行四州,为没有耕牛的贫民,提供一定费用为其雇牛耕种,从而促进了牛耕的普及。
惩办豪强
永元五年(公元93年)二月,刘肇考虑到去年秋麦收成不好,担心百姓粮食不够,便要求各郡国上报贫困不能自给的户口人数。同时指出“以前郡国上报的贫民,用衣鞋和炊具当饭钱,而豪强却以此谋利。”于是刘肇下旨查办。如果有郡国长官不能亲自耕种,反而愁扰百姓,若有再犯的,二千石的长官先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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