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春秋时期,战争也要遵守礼仪(二)(2/5)
参战士兵不重伤。这里的重,读“chong”,就是不重复受伤的意思。双方交战时,如果有一方战士受伤,双方必须马上停止战斗。伤者回营疗伤,赢者也要就此退出战斗,回营歇着去。
交战双方不擒二毛,不逐北,也就是不得俘虏或杀害老人儿童,不得追杀败北的敌人。《孙子兵法》所云穷寇莫追,此刻被赋予了不同含义:如果一方败逃,胜者不能追击,要追也可以,最多只能追五十步距离。公元前597年,楚庄王亲率大军和晋国在邲(bi)打了一仗。晋君大败而逃,可惜某晋兵运气糟糕,他的战车陷进泥坑走不动了。与他捉对厮杀的楚兵一看,原来是战车的一个轮子坏了。于是这个楚兵下车,帮晋兵抽出车前的横木,把战车从坑里弄出来。晋兵乘车继续逃跑,但是没逃两步战马又累了,不跑了。楚兵见状又出主意,帮助晋兵拔下车上的旗帜减少风阻,扔掉车上多余的东西减少重量。晋兵顺利跑出五十步开外后,楚兵策马不追了。这个晋兵不仅不感谢,反而还回过头来,傲娇地讽刺说:吾不如大国之数奔也。我可不像你们楚国,有这么丰富的逃跑经验啊。
本章未完,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