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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古代婚俗(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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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刘卓也考虑过这个婚嫁问题,找个门当户对的吧,有几家女子缠足。找个不缠足的平民百姓吧,父母亲不允许。

自己好歹也是个举人,就算是商贾出身也不能如此草率,便耽搁至此。刘卓对社会上现有的缠足陋习十分厌恶,达到了深恶痛绝的地步。

只能从自己做起,抵制缠足。

现今,明朝底层的平民百姓家基本不缠足,缠足以后不方便走路,也不方便做农活。缠足,有人说始于隋唐时期,有人说始于五代,北宋时期苏轼专门写诗记载女子缠足。

结合相关记载,刘卓猜测缠足应该自五代十国开始有的。

为什么是自五代十国开始的呢?原因也很简单,唐朝时期没有缠足。

随之而来的五代十国这个时期的变态太多了,一个比一个变态。这一时期的君王、将领,有些人打仗就不准备粮草,军队走到哪里,吃人吃到哪里。

有些将领喜欢吃幼童;有的喜欢吃女人;有人专门成立宰杀务,把老百姓杀了腌制当做军粮来卖;有人专门吃活人的肝胆,先后吃了400多人的肝胆。

这个时期,平民百姓过着有今天没明天的日子。变态君王、变态将领统治下的社会,缠足被变态的某些变态发明出来应该也就不足为奇了。

到了宋代,缠足逐渐传开,缠足上升为妇女美德的一种标志。其实主要也是一些变态男人的要求,毕竟在古代,夫为妻纲,女人也无法反抗。

社会上层也流传着以小脚为美,大脚为耻的不良风气。

元朝时期,蒙古人不仅不禁止缠足,反而被汉人影响开始缠足,缠足得到更进一步的发展。

但是也有相当一部分的群体是不缠足的,如常年耕作的普通百姓、明朝的皇室群体、后来的清朝皇室群体、旗人。

清朝皇帝虽然禁止缠足,但是该禁令不但没有禁止,反而愈演愈烈,后来只要求旗人不得缠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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