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2章 买凶杀人(1/5)
花头陀此时正在陪人吃酒,他面前搁着一座虎蹲小红泥炉,炉上端端正正地坐着一盆水,炉火烧得正旺盛,盆里“咕嘟咕嘟”地煮着几枚上粗下窄的铜筒子。
这玩意叫“酒烙子”,在酒席宴间可以使用它来温酒。使用时,先用滚水把这种铜制酒烙热透备着,倘若席间酒水冷了,便把它插入酒壶里烫酒,既方便又风雅。
只是,这玩意儿用起来太过麻烦,而且黄铜本身就是值钱之物,拿来烫酒也有些奢靡。
故而,只有在大户人家,往往才会用到这东西。
像那虎蹲红泥小炉,外加那几个小铜盆、铜筒子都是配套的,一套下来大约得值个十贯钱左右,比一把制式的横刀都要贵重。
它们出现在荒废的寺庙里,多少显得有些不伦不类。花头陀这样的水匪,绝不会花闲钱置办这等不当吃不当喝的东西。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这套酒烙子是一次做买卖时,被他使用方便铲“买”回来的。
而其原先的主人,则是一名进京赶考的江南书生,那人连同他的几名学兄、学弟则全都被花头陀用方便铲给铲断了头。
“……虽然肯定不如冯贤弟,但俺们这买卖别看做得不大,油水其实也是不少的。守着这条河,每次有肥肉过,俺们只要过上一手,那准能粘上一手的油。”
花头陀吃了一杯酒,仿佛觉得不够尽兴,直接拿起酒壶就对嘴喝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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