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亩地,工业起航(4/5)
该公司将为郝强建造两座钢结构厂房,根据设计方案,总建筑面积达一万平方米,层高十米,最大跨度三十二米。项目包括三十公分厚地坪及水电等基础设施,谈妥的总价为四百万元。
郝强只需支付首付款一百二十万元,施工单位便可着手动工。
三天后,周五,4月15日。
郝强顺利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开工许可证等所需证件。
他再委托江影去找银行,拿土地来抵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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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他通知建筑公司来勘察地形,设计钢结构厂房,弄好之后,施工单位要去申请施工许可证。
就在当天,郝强出售2000手藤迅股票,以每股5.3港元的价格卖出,回笼资金112万元。
加上此前从餐饮公司调拨的数十万元资金,他足以支付钢结构厂房首付款,并预留数十万元应对其他开支。
江影跟他提醒过,虽然这三家公司都是他百分百控股,资金归他所有,但资金调拨仍不能随意进行,这涉及税的问题。
即餐饮公司赚后一百万元,如果转到郝强个人或其他公司,还是要缴纳20%分红税的,这已经是最低的了,否则将直接面临更高的个人所得税。
当然,还有一个办法,那就是餐饮公司向郝强的另外两家公司融资,这样便无需缴纳税款,但日后交叉核算时会较为麻烦。
如今,郝强挪用餐饮公司的利润,江影帮他擦屁股,到时候还钱时,要象征性给予餐饮公司借款利息。
一句话,钱进公司容易,出公司难。
再过两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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