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225(4/5)
耐人寻味的是,香港新界原本并没有一个什么罗芳村,居住在这里的人竟然全都是从深圳的罗芳村过去的。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香港与祖国大陆的脐带完全斩断,除了官方有限度的交往。
但以偷渡为主的民间形式却始终活跃着。
最终汇聚为一股股逃亡香港的奔涌潮流。
以深圳为例,在不少文件里记录,“深圳历史上共出现了四次大规模偷渡”。
分别为1957年、1962年、1972年和1979年。
据广东省委边防口岸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计数字:
1954年到1980年,官方明文记载的“逃港”事件就有56.5万多人次。
1980年的5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出第四十一号文件。
明确指出要积极稳妥搞好特区建设,并将“出口特区”改为“经济特区”。
从此,深圳正式定为“经济特区”
而这深圳特区的诞生,使广大民众看到了希望,也使“逃港风”骤然停止。
当年曾参与特区筹建工作的广东原省高官吴南生后来回忆说:
“最令人感到高兴和意外的是,在特区条例公布后的几天,最困扰着深圳——其实也是最困扰着社会主义中国的偷渡外逃现象,突然消失了!”
确确实实,那成千上万藏在梧桐山的大石后、树林中准备外逃的人群完全消失了!
同年8月,全国高官会通过颁发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
对外宣布“在深圳、珠海、汕头三市,分别划出一定区域,设置经济特区。
到了10月,广东省委宣布恢复宝安县建制,同时宣布深圳市的政治待遇与广州市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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