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八章 堂下何人,状告本官?(4/5)
“丛重其人,深受皇恩,却不思报答,反而残民以逞,大肆敛财。目前从溧阳县衙以及丛重家中,共搜出赃银合计十七万两,另有各类珠宝财物不计其数。”
“小小一个溧阳县,竟有如此巨贪,可见丛重之刮地三尺,实在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依《大明律》,监守自盗,40贯绞;枉法赃,80贯绞;不枉法赃,120贯止杖100,流3000里!”
完了!
丛重眼前一黑,身形摇摇欲坠。
枉法赃,八十贯就够上死罪。
何况他家里搜到的那些钱财,比八十贯多了何止百倍!
这条命,算是彻底交代了……
“然……丛重在溧阳县任知县共十九年,虽官声不佳,民怨沸腾,却也能勉强安抚百姓,政令通达……”
嗯?!
丛重浑身剧烈颤抖,不可置信地抬起头来,呆呆地望着这个自己欲置于死地的年轻人。
这话,是什么意思?
却见秦枫面容平静,继续说道:“念在上天有好生之德,我大明亦不轻斩有功之官,本官初步裁定,将丛重革除溧阳县县令之职,贬为庶民,永不叙用,其贪污所得所有赃银财物,一并充公!本裁定即日起送往京城,由当今圣上亲自圣裁!”
天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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