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8章 四处花钱(2/5)
所以,考得好有个屁用,张三还得有钱!
好吧,张三即便有了钱,也得到了一个像样的实缺,终于当官了、赴任了,就万事大吉了吗?不是的。
以一个七品县令来说,张三赴任之后,需要一个师爷、主簿、狱卒、衙役、厨子、丫鬟、老妈子等人,这些人朝廷是不给发工资的。
没错,就连“衙役”也是没有工资的,一些文献中写的很清楚,衙役的本质是“役”,就跟挖河、修路出苦力的一样,临时由当地老百姓去当差。
于是,张三就得自己拿钱养着他们,没钱,好了,县衙就可以关门了。
这还没算上,每年得向上级“孝敬”的钱呢。
于是,读书人做官越往后,实际上需要花的钱就越多,不贪不可能,光贪也不够,必须有稳定的经济来源才行。
李煜能想明白这个道理,虽说南唐官员,不是每一个都贪,但为了能够完成朝廷的任务(征税、劳役等),多认识一些有钱有势的人,不是坏事。
“江右商帮”是做生意的,生意人何等精明,既然可以这么搞,为啥不好好培养、支持自己人?
赣商子弟,在南唐官场当中的数量,绝对不小。
李煜让殷崇义去查现役及候补官员,只要发现身后与“江右商帮”有关系,那么恭喜了,你中奖了。
且不说“为官必贪”的规律,单单是与“江右商帮”有关系,这个官员就肯定干净不了。
找出来毛病,再顺藤摸瓜,给背后的赣商“合理的选择”,要么立即斩首,要么好好当狗!
李煜认为,自己这是做好事啊,“江右商帮”存了那么多钱,不拿出来流动,钱都发霉了,该多伤心?要拿出来花!
“还有一件事,何敬洙要求的十万缗军饷,是否已经送出去了?”
殷崇义回禀:“已经按照陛下吩咐,悉数送往郴州。”
李煜叹口气:“郴州地方太苦了,眼下新稻正待收割,朕怕何敬洙忍耐不住,强征军粮。这样吧,以江南都督府的名义,从追缴赃款当中,再分拨十万缗,廖居素你亲自督办。”
“臣遵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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