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三章(1/5)
她冲着吴荃作揖。方才那一剑是他的,他一看姜寒星正处于下风,情急之下,直接掷了剑过来。姜寒星一想当时情形,顿时不由得好生羡慕。当时他同她至少还隔着两三丈的距离,那样远,他却依旧能行不偏不倚,正中那偷袭之人的手腕。她就没有这样的好身手。
要是她有这样的好身手,当初于峰刚对她冒不轨之心时她便去把他杀了,夜深人静时,神不知鬼不觉,之后多少委屈都可以免了。
“举手之劳而已,”吴荃摆了摆手,“你看看这剑,说不定能得到些线索,我是没看出来什么。”
不过有这样身手的一般也并没她这样一副好脑子。姜寒星惯常会苦中作乐的,这样一想,当即就释然了,从吴荃手中接过剑,准备细细察看一番。
接过来才发现,根本就不用细细察看,这就是于峰的剑,她一眼就能瞧出来。
东厂上到千户下到番役,都是会给佩剑的,佩剑上有规定制式和纹路,如同锦衣卫的绣春刀一般,是东厂身份的象征。自然,虽然这样规定了,却并不是人人都用,毕竟一旦打斗起来,便是性命攸关的事,当然得用自己用着趁手的,譬如许多锦衣卫调任过来的,还是习惯用刀。于峰也是锦衣卫出身的,所以吴荃没认出来,也在情理之中。
但她不可能认不出来,当初铸成时是她冒着好大风雪给取回来的,所以姜寒星记得清楚,此剑极尽奢华装饰,剑柄上好大一颗红宝石,据于峰说是刘瑾亲手赐给他的。
原来是杀人灭口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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