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好好好,你识字(3/5)
但是没办法,四爷自认为解决了他的后顾之忧,亲手给她夹了一块炖的软烂的鹿筋。
这是她看了好几眼,忍住没伸筷子的菜。
这下好了,到了她的碗里,她忍不住了。
吃吧。
反正也就四爷在的时候,她才有这么丰盛的晚餐,他又不会天天来。
四爷看她吃的香,来了兴趣,像投喂小狗一般,每样好菜都给她夹。
林茗烟痛又快乐着,也较劲似的,给四爷夹。
吃吧,要胖一起胖!
这顿饭吃完,她摸着肚子,一本满足。
四爷也怔了一下,他才来林氏这里两天,两天不好的心情都好了许多。
嗯,可以多来。
四爷在心底下了一个结论。
他现在刚开府出来,头一次有了这个院子他是主人是主宰的心理。
在外面他是皇阿玛的儿子,是太子的弟弟,有许多的顾忌,在府里他想按自己的心情来。
所以,当林茗烟算了算,四爷已经连续来她这里十天的时候,是有点心惊胆颤的。
虽然他不是天天都会跟自己酱酱酿酿,但是这也太频繁了吧!
她有点忧愁的问杜鹃:“杜鹃,你说......这样是不是太出风头了?”
十天啊,一个月可才三十天。
“格格哪里的话?”杜鹃骄傲着呢,嘴巴一撇:“以前李格格那里,爷一连去过大半个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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