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8章 《疾速追杀》美帝首映式(3/5)
所以很多人都调侃这部电影应该叫《还我狗命》。
在此后的几部续集当中,每一部也都会有一个狗狗。
另一边,几番周折之下,黑帮老大知道儿子闯了大祸,抢了约翰·李的车,还杀了他的宠物狗,但最关键的是,却又没有对约翰·李杀人灭口。
黑帮老大气坏了,对着儿子就是一顿输出。
然后又讲述了约翰·李的恐怖之处。
原来约翰·李是阿萨辛杀手组织的一位SSS级顶尖杀手,就连帮派的地盘都是他当年帮忙打下来的,最后为了妻子金盆洗手……
从反派口中描绘出约翰·李的恐怖之处。
这种拍摄手法,无疑比正面叙述更有张力。
让观众更能体会到约翰·李的强大,以及反派后悔的情绪。
特别是太子爷那种惊慌失措、脸色灰白的表情,甚至跪在黑老大面前求他老爹救他一命,无疑让观众爽到了极点。
麻痹的让你嚣张,活该!
毕竟是自己的儿子,黑老大也不可能见死不救,于是就给约翰·李打电话和解。
但是约翰·李一言不发的挂断了电话,接着就从地板中取出了自己密封多年的武器。
影片到这里,就正式进入了高潮阶段。
黑老大眼见求和无望,为了儿子的小命着想,于是就派出手下先下手为强,干掉约翰·李。
由此也来到了电影的第一波小高潮剧情。
黑帮成员来刺杀约翰·李,但是却被他一枪一个小弟弟,干净利索。
相比原版的《疾速追杀》,李飞鸿的动作明显要比基努·里维斯飘逸凌厉得多。
基努·里维斯不是专业练武出身,而且出演《疾速追杀》时已经50岁了,他在里面的打斗动作肉眼可见的僵硬。
相比之下,李飞鸿现在才44岁,而且还是习武出身,动作凌厉像风一样。
精彩程度比基努·里维斯要高几个级别。
但苏宇在拍摄前也告诉过林超贤,拍摄时尽量减弱李飞鸿的动作戏,而着重于枪术。
这是本片的一大亮点,一定要着重描述。
林超贤也很认真的听从了苏宇的建议,为此他还特地学习了很多枪械知识,将传统武术和枪术结合起来,根据苏宇所说的‘枪斗术’设计了本片的所有打斗。
绝对要比原版精彩。
原版的导演拍摄《疾速追杀》时还是第一次当导演。
黑老大知道手下刺杀失败后,发布了悬赏令,于是一时间各路杀手蜂拥而至,都想杀了约翰·李。
约翰·李意识到住在家里危险,于是就住进了阿萨辛组织的‘大陆酒店’,在这里,禁止杀人,违者都将会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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