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8章 我乐意(4/5)
刀与枪,都是死物,怎么比快慢!所以啊,相比较的是人而已。
这不,七步之内,老板的杀猪刀与公子哥的银枪,就验证那句操蛋的名言,到底谁最快。
随着一声枪响,老板倒在地上,杀猪刀也掉到地上,而老板的眉心,与老板娘如出一辙。
这场七步之内,刀与枪的比试,结果其实早已注定。
七步之内,刀想快过枪,只有一个办法。
这还是理论上的,那就是用枪的是普通人,而拿刀的,则不属于普通人范畴,才能做到刀比枪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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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不属于普通人范畴?简单举一个通俗的例子:美国队长。
见老板死于非命,与他一同出来的两个年轻人,大为愤怒,一声怒吼之后便举着板凳,朝公子哥冲来。
这次没用公子哥开枪,持剑男人跨步向前,剑光一闪,两个年轻手中的凳子便掉在地上。
而两个年轻人捂着脖子,指着持剑男人,想说话也出不了声,最后,倒在地上。
看着眼前的景象,尹天双眼充血,他啊的一声大喊,起身就要朝公子哥扑来。
持剑男人自然不会让尹天威胁到公子哥,他跨步挡在尹天近前,就要用手中的宝剑结束对方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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