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九零章 签契约(2/5)
所以首先第一点就是借人期间,明丘师兄等人要以清月庵自称,当然了,清月庵是尼姑庵,明丘几人就算是借调帮忙的;而明月师姐等人就要以清月庵自称。
这是为了避免对方宣扬自己的佛寺或者是尼姑庵,虽然说这样做是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揣摩,但先小人后君子嘛,这些还是要说清楚了。
第二点,在清月庵就要依照清月庵的规矩行事,清月庵自有自己的一套行事跟程序,当然了,如果他们也有一些绝活愿意教给清月庵也行,习静没意见!
到时候融入进去就可以。
第三点,清月庵里全程听习静指挥,不得做有违背清月庵利益的事情,如果是大家共同得利的,那自然是推荐的,但也不能以牺牲清月庵为前提,如果有也是要经过她的同意!
就这般,习静尽可能详细的列了七八条,以防止出现任何的漏洞,到时候造成自己这边弱势,让对方占便宜。
里面还包括了收益如何算,扣除掉成本及日常开销,对寺里的维护,以及布施需要的费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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