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合理(3/5)
良宵创作出了一个不同的规则,这个规则没有在全息世界里出现过,但是细心的人可以发现,规则都是基于全息世界的内容而创作的,所以不存在胡乱创作的情况,反而很有推陈出新的意思。
可以说,他们这个游戏,完美切合了祝今朝的需求,要求不怎么变更全息世界原本的内容,但是又能够让人有新鲜感,而且,全新创作出来的内容,也代表这个团队拥有一定的原创和创新能力,这也符合了祝今朝对一个团队的要求。
唯一难办的是,他们的票数还是比较低的。
没办法,好多来参与比稿的团队都是成熟的游戏制作团队,人家之前就有积累不少粉丝,这些粉丝总不可能放着自己原本就支持的工作室不管,反而去支持一些新工作室的吧?
良宵是初创工作室,粉丝基础就差了一截,在这一点真的很吃亏。
可祝今朝又比较喜欢初创团队。
真要无解了,难道真的要她直接给这个团队走后门吗?
祝今朝陷入了很严肃的思考当中。
她对良宵制作出的游戏很喜爱这件事,良宵自己人是不知道的。
子夜也不知道,她说:“我们的票数相差的也没有这么多,刨除掉他们原始自带的粉丝数量来看,咱们还算是领先的,这说明我们没有问题,只是输给了时间。”
改编祝今朝的《不合规》都能获得这样的成绩,这就说明了他们的能力不差,只需要时间的积累,谁还不能积累出一批粉丝来?
子夜可比叶宵更拿得起放得下,该是什么就是什么。
“咱们参加了这个比稿之后,不也陆陆续续开始有活联系上来了吗?工作室都多了好多粉丝,难道这不就是我们的目的?”
来比稿,虽然很想要很想要得到和祝今朝和还看今朝的合作机会,但真的讲究起来,其实他们更想要的还是发展期工作室来,现在这个“更想要”已经有苗头了,这难道不是个好事?
既然是好事,那就没有什么纠结的必要了。
叶宵是个比较偏向理想主义的人,虽然知道子夜说的很有道理,但他依然有自己的憧憬和向往:“道理是这么个道理,但是还是觉得失去了这个机会好可惜。”
失去了和偶像合作的机会,能不可惜么?
可事情都是未必的,只要祝今朝一天没有宣布合作,他们就一天有机会——虽然叶宵和子夜还不知道这件事。
但祝今朝知道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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