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息讼宁人(1/5)
事情听到这里,狄瑾也大致猜测到了事情的轮廓。
在他眼里,这案件虽然复杂,也是因为其中牵连的事情比较多。
像是彭家和宁芳菲、庄二他们的矛盾,大体来说是一些百姓家事的纠纷,息讼宁人是最好的。
原本这事儿也有部分越诉的嫌疑,毕竟庄二和他们的纠纷该归临安府尹管。
不过,因为临安府尹和濮家的关系让百姓不信任,所以告到他这里也勉强算是合理。
可这不是简单地悔婚这么简单,牵扯到了孝悌等问题,又有庄二拐卖一事。
鞫司取证递交的结果是,庄二拐卖有一定依据。
他们查问过临安府的百姓街坊,对庄二此人的评价非常恶劣。
不仅如此,他所说到的赌坊和酒馆的事情,都没有基本可以认定为事实。
如此看来,婚事只是他为自己开脱的借口罢了。
谳司找寻的大梁律依据中,有这样一条户婚律:诸夫丧服除而欲守志,非女之祖父母、父母而强嫁之者,徒一年。
这样的律法,用在这里其实场景并不怎么合适。
它的本意是,女子守寡之后,除了她的父母和祖父母,其余人不得强迫她再度出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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